《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之推进现代文明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内容

  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将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提醒纳税人:“黑名单”制度把企业纳税信用与法人、财务人员信息捆绑起来,一旦违法,后果很严重。
  这是我国首次建立对外公布重大税收违法企业信息制度,俗称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首次将税务系统对外公开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工作上升到制度层面,将其法制化、社会化和常态化,是税务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精神,推进税收诚信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全社会信息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建设现代税收文明提高税收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现代文明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内容。
  诚实守信是现代文明的基石,税收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历来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围绕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一系列部署。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以及“积极促进信用信息的社会运用”等方面做出专门部署。6月14日国务院印发《纲要》,提出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建设,明确要求建立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建立税收黑名单制度,是建立健全税收信用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对党中央、国务院上述总体要求在税务部门和税收工作中的“落地工程”,对重建诚实守信的制度规范,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构建与现代文明相一致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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