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师考几科?根据中税协发布的《2026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2026年税务师考试共设5个科目,分别为《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各科满分140分,84分及格,成绩实行5年滚动管理,普通考生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5科。
2026年考试定于11月14日至15日举行。第一天上午考《税法(一)》,下午《税法(二)》,傍晚《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二天上午《财务与会计》,下午《涉税服务实务》。每科均为闭卷机考,时长150分钟。
二、《税法一》中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和计算步骤有哪些易错点?
土地增值税清算涉及清算条件判定、清算单位确定、收入确认、成本分摊、税率适用5个核心环节,每个环节都有高频易错点。
1.清算条件的判定:应清算vs可清算不分
土地增值税清算分为两类情形。一是“应清算”,即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销售、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项目或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纳税人须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主动办理清算。二是“可清算”,即已转让面积占比85%以上、取得销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售完、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等,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管理需要通知纳税人进行清算。
易错点:很多考生混淆了“应清算”和“可清算”的触发主体——“应清算”是纳税人主动办理,“可清算”是税务机关通知。需要自己主动做清算的情况,考试中高频考察。
2.清算单位的确定:“开发项目”≠“分期项目”
清算单位的确定直接影响成本分摊和税款计算结果。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应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同一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当分别计算增值额。
易错点:多期开发的项目未按“期”独立清算,或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合并计算增值额——这两条一旦出错,整道大题基本就判错了。
3.应税收入的确认:收入含不含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允许扣除销售房地产对应的土地价款差额计税。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应为不含增值税收入,即含税收入减去增值税销项税额。
易错点:直接以含税收入作为土地增值税计税收入,未在计算销项税额后扣除增值税部分。计算公式为:增值税销项税额=(含税收入-土地价款)÷1.09×9%,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含税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
4.扣除项目的成本分摊:分摊方法选错了直接影响税款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在多个清算单位或不同类型房产之间的分摊方法直接影响扣除项目总额。分摊方法包括占地面积法和建筑面积法等,具体适用条件各地可能有所差异。例如,在清算单位之间分摊土地成本适用占地面积法;在同一清算单位内不同类型房产之间分摊土地成本,可选择占地面积法或建筑面积法。
易错点:应当使用占地面积法的场景误用了建筑面积法,或在同一清算单位内未按受益对象选择合理的分摊方法。不同分摊方法下税款差异可能达数百万元,考试中通常指定分摊方法,必须按指定方法计算,不可自由选择。
5.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与速算扣除系数的使用
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率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系数0;超过50%至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5%;超过100%至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15%;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系数35%。计算公式为: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易错点:增值率档位判断出错,或速算扣除系数用错。正确做法是:先计算扣除项目总额,再计算增值额和增值率,根据增值率判断所在档位,最后代入公式计算。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高顿教育提供的税务师考试科目等信息仅供大家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的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