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塔城地区注册税务师考试科目有哪些?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报考5个科目的考生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预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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