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3年个税汇算有这些变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个税汇算有所变动,下面跟着茶茶学姐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变化吧!
速看!2023年个税汇算有这些变化!

个税汇算今年有这些变化:

在“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部分,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
在“汇算服务”部分,进一步完善了预约办税制度,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
在“汇算服务”部分,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个税汇算哪些人需要办理?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个税汇算怎么办理?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3种办理方式——
●自行办理
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等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单位办
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2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请人办
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以上就是关于【速看!2023年个税汇算有这些变化!】的相关讲解了,目前协会方面也是公布了2023年的税务师考试报名公告,欢迎大家前往高顿税务师频道来了解相关的资讯哦!在这里各位同学还可以学习更多精品课程,练习更多免费题目,享受更多教学服务。如果你在报名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的话,还可以通过在线咨询向我们的老师进行提问。

【特别说明】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文中所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网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