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中涉及的合同有很多,要求考生们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背诵,高顿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各种合同的知识点,附加习题的练习,备考加强训练,待考试时才能胸有成竹。
赠与合同
例题 单选题
【2012】 2011年10月8日,甲提出将其正在使用的轿车赠送给乙,乙欣然接受。10月21日,甲将车交付给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交车时,乙向甲询问车况,甲称“一切正常,放心使用”。事实上,该车三天前曾出现刹车失灵,故障原因尚未查明。乙驾车回家途中,刹车再度失灵,车毁人伤。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赠与合同的成立时间是2011年10月8日
B.双方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因此轿车所有权尚未转移
C.甲未如实向乙告知车况,构成欺诈,因此赠与合同无效
D.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因此乙无权就车毁人伤的损失要求甲赔偿
【答案】A
【解析】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选项A正确。轿车是动产,所有权是自交付时转移,选项B错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选项C、D错误。
借款合同

承揽合同


【2013】甲、乙订立承揽合同,甲提供木料,乙为其加工家具。在乙已完成加工工作的50%时,甲通知乙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乙的损失
B.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按约定金额向乙支付报酬
C.甲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赔偿乙的损失
D.甲无权解除合同,并应依约向乙支付报酬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这是承揽合同的一个特点。因承揽合同是为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而订立的,订立合同后其如需要改变,应允许定作人解除合同,以免给其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