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条 为方便我省取得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资格人员办理入会申请等事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对相关业务办理程序、条件予以明确。
第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一)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
(二)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
(三)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经过相关测试。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入会登记: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罚的,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5年的;
(五)因本办法第八条(四)、(五)项情形被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或被理事会劝其退会的,自相关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六)由中注协或地方注协理事会予以除名的。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入会,需向省注协或通过所在城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附表1);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申请人姓名,以备制作会员证书)。
第五条 登记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通过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cmispub.cicpa.org.cn)中“非执业会员申请”模块提交网络申请;
(二)申请人向省注协提交第四条所列纸质申请材料,也可通过所在城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向省注协提交;
(三)省注协于每工作日(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和非执业会员年检期间除外)受理注册申请资料,一般每季度集中审核办理,并将批准登记人员的名单发文在省注协网站予以公告;
(四)申请人可在省注协网站公告之日起30日内,凭身份证至省注协领取非执业会员证书。过期后,至所在城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领取。申请人可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注授权声明,以此委托他人代领证书;
(五)原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在注销注册后,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的(即“执转非”),可省掉本条*9款所述网络申请步骤。
第六条 非执业会员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出现跨省级行政区域变动的,可以办理转会手续。具体程序分为:
(一)转出山东省
1.本人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表》(以下简称《转会表》)一式2份(附表2);
2.将《转会表》及非执业会员证书提交省注协;
3.经省注协审核符合转会条件的,在《转会表》签注意见,并将非执业会员证书和《转会表》退申请人;
4.申请人将省注协签署意见的《转会表》和非执业会员证书提交转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转入。
(二)转入山东省
1.申请人将经转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签注批准意见的《转会表》和非执业会员证书提交省注协;
2. 经省注协审核符合转会条件的,在非执业会员证书上盖章批准,并将证书退回申请人。
第七条 非执业会员须参加省注协组织的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当年新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不参加当年年检。
第八条 非执业会员可申请退会,需向省注协提交书面退会申请并交回非执业会员证书。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省注协将取消其非执业会员登记并收回会员证书:
(一)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四)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
(五)存在严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的;
(六)未通过年检和自行退会的;
(七)拒不履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和《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规定会员义务,而被省注协理事会劝退或除名的;
(八)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获批准的。
第十条 被取消非职业会员登记的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向省注协申诉与维权委员会提起复议。
附表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件类别 | |||
曾用名 | 曾用身份证件号 | 身份证件号 | |||
资格取得方式 | 全科合格证号(考核批准文号) | 出生日期 | |||
所在地区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工作电话 | 移动电话 | 是否离退休 | |||
电子邮件 | 单位性质 | ||||
工作单位 | 职位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户口所在地 | 全科合格(考核批准)年份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
学历 | 学位 | 外语程度 | |||
专业技术职称 | 职称等级 | 其他协会资格 | |||
执业转非执业 | 是□ 否□ 原事务所: 原注师证号码: | ||||
本人自愿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贴照片处 | ||||
注册会计师协会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表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姓名 | 证书编号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本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数 | 是否交纳当年会费 | ||||
转会申请: 非执业会员签字: 年 月 日 | |||||
转出地注协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转入地注协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此表由转出地注协及转入地注协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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