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情况
如表4-1所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证券所40家,均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2014年证券所业务收入约为348亿元,占全行业总收入的59%,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约为263亿元,同比增长11%;40家证券所共有从业人员约8.2万人,其中合伙人2759人,注册会计师24,139人(含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合伙人)。2014年度,40家证券所的证券业务收入约为67亿元,同比增长19%,增速较高,这与同期资本市场尤其是“新三板”较为活跃、发展较快有关。
表4-2数据显示,2010-2014年,证券所的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10年的53家逐渐减少至2014年的40家,这是行业遵循市场规律,优化重组、强强联合的结果。与此同时,证券所分所数量不断增加,从2010年的416家增长到2014年的558家,平均每家证券所拥有14家分所,基本构建了覆盖全国主要城市尤其是发达地区和战略要地的服务网络。
2.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
截至2015年7月,沪深两市共有2631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有关数据如表4-3所示。
需引起注意的是,我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平均收费约为140万元。横向比较,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体水平远低于美国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以美国为例,如不考虑汇率因素,约有5倍左右差距;如考虑汇率因素,则约为其1/30,说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服务价值尚有待进一步挖掘和提升。
3.境外审计业务
近年来,财政部持续推进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等效,积极参与国内外、多双边会计服务市场开放磋商,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跨境审计监管。2015年5月,财政部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财会﹝2015﹞9号),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行为纳入监管范围。报备数据显示,目前开展境外审计业务的事务所主要为证券所,业务情况如表4-4所示。从境外审计项目所在地看,绝大部分位于亚洲和北美(占比约95%),且集中在香港特区和美国。多重业务地的审计项目较少,但审计收入较高,主要原因是多地上市的公司多为大型企业,如中石油、中国联通等。
4.职业责任保险
资本市场的审计风险是证券所的首要风险来源。财政部高度重视证券所风险管控能力建设,会同保监会于2015年6月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如表4-5所示,近年来我国证券所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明显增多,执业风险意识和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进一步增强。
至2014年,共有37家证券所投保了职业责任保险,保险金(累计赔偿限额)约67.93亿元(“四大”参加国际会计网络的投保,实际投保额大于报备金额)。40家证券所尚有历史留存的职业风险基金约为13.18亿元。由此可见,职业责任保险已经成为我国证券所职业责任赔偿的主要保障方式。
5.29家中型证券所[10]和非证券所前60家的简要比较
为了观察除11家从事H股审计的大型事务所之外的其他29家中型证券所与排名靠前的60家非证券所的有关差异,我们就部分指标做了对比分析。如表4-6和图4-1所示,中型证券所在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规模上明显高于非证券所前60家,但在合伙人人均创收、员工人均创收和收入结构方面差异不大。这表明规模较大的非证券所的服务能力得到市场认可,逐步创造条件使之拥有更多市场机会是合理的、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