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主体:扣缴义务人
  教材上的计税公式: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提示】上述规定仅适用于境外单位在境内提供“营改增”业务范围的服务且未设立营业机构的情形。不适用于境内设立机构的情形,也不适用于非“营改增”的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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