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全额纳税。
  2.转让财产所得——差额纳税,即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特别提示】在计算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时,还需注意以下三点:
  ①当日汇率折合——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扣缴当日国家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②含所得税的所得计税——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凡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负担应纳税款的,应将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不含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后计算征税。
  ③不含增值税的收入计所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缴纳增值税的,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