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用发票领购和使用
  (一)专用发票的领购
  领购: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或报税盘、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多选)
  违规处理: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P123)
  (二)营改增后纳税人发票的使用P123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试点地区使用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为金税盘和报税盘,纳税人应当使用金税盘开具发票,使用报税盘领购发票、抄报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为税控盘和报税盘,纳税人应当使用税控盘开具发票,使用报税盘领购发票、抄报税。
  提供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旅客运输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定额普通发票。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掌握)P124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向消费者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都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