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用发票的联次
  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票和六联票:
  *9联,记账联,承运人记账凭证;
  第二联,抵扣联,受票方扣税凭证;
  第三联,发票联,受票方记账凭证;
  第四至六联,发票使用单位自行安排。
  二、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
  专用发票实行*6开票限额管理。*6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能达到的上限额度。
  *6开票限额一般由纳税人申请,区县税务机关依法审批;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专用发票*6开票限额申请单》;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需要进行实地查验。
  三、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向消费者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都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