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源于境外所得且依境外税法计算缴纳的税额。
  (2)缴纳的属于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而不拘泥于名称。
  (3)限于企业应当缴纳且已实际缴纳的税额。
  (4)无法判定是否属于对企业征收的所得税税额的,应层报国家税务总局裁定。
  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的换算
  若企业取得的境外所得已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税额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以人民币计算可予抵免的境外税额时换算汇率的适用规则:
  ①凡企业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应按企业就该项境外所得记入账内时使用的人民币汇率进行换算;
  ②凡企业以人民币以外其他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应统一按实现该项境外所得对应的我国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