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与税务机关就企业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达成预约定价安排。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与执行通常经过预备会谈、正式申请、审核评估、磋商、签订安排和监控执行6个阶段。
  类型
  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双边和多边3种类型
  受理机关
  预约定价安排应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税务机关受理
  适用企业
  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依法履行关联申报义务;(3)按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
  适用期间
  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自企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年度的次年起3至5个连续年度的关联交易
  如果企业申请当年或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与预约定价安排适用年度相同或类似,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将预约定价安排确定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适用于申请当年或以前年度关联交易的评估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