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核查债权;
  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监督管理人;
  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通过重整计划;
  通过和解协议;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