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货对财务报表是重要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一项或两项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该存货存在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向持有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第三方函证存货的数量和状况;
  (2)实施检查;
  (3)其他审计程序(审计准则问题解答新增内容)
  ①实施或安排其他注册会计师实施对第三方的存货监盘(如可行);
  ②获取其他注册会计师或服务机构注册会计师针对用以保证存货得到恰当盘点和保管的内部控制的适当性而出具的报告;
  ③检查与第三方持有的存货相关的文件记录,如仓储单;
  ④当存货被作为抵押品时,要求其他机构或人员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