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当在理解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在比较复杂的职业环境上,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综合运用相关专业学科知识和职业技能解决实务问题。
  本知识点属于《审计》科目第十六章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第三节集团审计业务的承接与保持的内容。
  集团项目合伙人评估承接业务的前提基础
  1.集团项目合伙人应当确定是否能够合理预期获取与合并过程和组成部分财务信息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集团审计意见的基础;
  2.集团项目组应当了解集团及其环境、集团组成部分及其环境,以足以识别可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3.如果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集团项目合伙人应当评价集团项目组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程度是否足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