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当在理解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在比较复杂的职业环境上,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综合运用相关专业学科知识和职业技能解决实务问题。
  本知识点属于《审计》科目第十六章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第三节集团审计业务的承接与保持的内容。
  (一)集团管理层施加限制时,集团项目合伙人对业务承接的考虑
  如果集团项目合伙人认为由于集团管理层施加的限制,使集团项目组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由此产生的影响可能导致对集团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集团项目合伙人应当视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如果是新业务,拒绝接受业务委托,如果是连续审计业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解除业务约定;
  2.如果法律法规禁止注册会计师拒绝接受业务委托,或者注册会计师不能解除业务约定,在可能的范围内对集团财务报表实施审计,并对集团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二)集团项目组考虑能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形(4种情形)
  1.集团项目组接触信息受到限制但仍可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形
  即使集团项目组接触组成部分信息受到限制,但如果该组成部分不是重要组成部分,且集团项目组拥有其整套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能够接触集团管理层拥有的与该组成部分相关的信息,则集团项目组可能认为这些信息已构成与该组成部分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集团项目组接触信息受到限制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形
  集团项目组接触组成部分信息受到限制,如果该组成部分是重要组成部分,集团项目组就无法遵守审计准则中与集团审计相关的要求,集团项目组无法获取与该组成部分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集团管理层限制时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形
  如果集团管理层限制集团项目组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接触重要组成部分的信息,则集团项目组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集团管理层限制时可能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形
  如果集团管理层限制集团项目组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接触组成部分的信息,但这类限制与不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关,集团项目组仍有可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但是受到限制的原因可能影响集团审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