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当在理解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在比较复杂的职业环境上,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综合运用相关专业学科知识和职业技能解决实务问题。
  本知识点属于《审计》科目第二十二章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第三节贷款和担保以及商业关系、家庭和私人关系的内容。
  【解读】
  按照取得贷款或获得担保的主体划分,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在这个问题中,职业道德守则不讨论“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其他近亲属”。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贷款和担保对独立性的要求
  1.从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等审计客户取得贷款或获得贷款担保
  2.从不属于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等审计客户取得贷款或由其提供担保
  3.向审计客户提供贷款或为其提供担保
  4.在审计客户开立存款或交易账户
  (二)审计项目组成员及其主要近亲属的贷款和担保对独立性的要求
  1.从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等审计客户取得贷款或获得贷款担保
  2.从不属于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等审计客户取得贷款或由其提供担保
  3.向审计客户提供贷款或为其提供担保
  4.在审计客户开立存款或交易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