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虑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专家是否具有实现审计目的所必需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在评价外部专家的客观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询问可能对外部专家客观性产生不利影响的利益和关系。
  2.了解专家的专长领域
  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了解专家的专长领域,以能够:
  (1)为了实现审计目的,确定专家工作的性质、范围和目标;
  (2)评价专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实现注册会计师的目的。
  3.与专家达成一致意见
  注册会计师应当与专家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需要形成书面协议:
  (1)专家工作的性质、范围和目标;
  (2)注册会计师和专家各自的角色和责任;
  (3)注册会计师和专家之间沟通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包括专家提供的报告的形式;
  (4)对专家遵守保密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