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表见代理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解释】构成“有理由相信”的情节主要包括:
  ①合同签订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或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使得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
  ②无权代理人此前曾被授予代理权,且代理权尚未结束,但实施代理行为时代理权已经终止。
  2.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竞合
  (1)善意相对人:既可以主张其为无权代理,也可以主张其为表见代理
  ①如果主张无权代理,则相对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行使);
  ②如果主张表见代理,则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