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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监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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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审计》科目第二十章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第六节监控的内容。
  【知识点】:监控人员
  1.实施监控的人员应当具有专业胜任能力;
  2.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委派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或具有足够、适当经验和权限的其他人员履行监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