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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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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七节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的内容。
  【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一)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税。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