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保护
  
  五、物权的保护
  
  (一)物上请求权
  
  1.返还原物请求权
  
  2.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请求权
  
  (二)债权请求权
  
  债权请求权,如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赔偿损失。
  
  物上请求权与损害请求权的区别:
  
  (1)物上请求权旨在恢复物权人对其标的物的支配状态;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目的在于填补损害。
  
  (2)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以实际有损害前提,而物上请求权则不以有损害为要件。
  
  在物权因他人的违法行为受到侵害时,如果有标的物的实际损害,可以同时发生物上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故物上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