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2年颁布的相应五项考试管理制度废止后,就正式开始施行五项新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试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了应考人员考场守则、成绩复核办法、报名管理办法、免试管理办法、合格证管理办法浙江五个方面,该项管理制度施行于2014年6月3日。
  这五项考试管理制度有许多新变化,其中不少内容对应考人员很重要,因此高顿网校对此做了整理并进行实用性解读,以让考生在网校学习备考之后能按照相关考试管理制度参加考试并顺利通过考试。本篇为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制度八大变化之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结果提供所复核科目的客观题成绩、主观题成绩和总成绩
  考生可以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原则上不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的客观题成绩、主观题成绩和总成绩。
  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的主要变化是,不需通过地方考办而直接在注会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核;原来只提供复核后的总成绩,现在复核结果中不但有总成绩,还有客观题成绩和主观题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