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2年颁布的相应五项考试管理制度废止后,就正式开始施行五项新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试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了应考人员考场守则、成绩复核办法、报名管理办法、免试管理办法、合格证管理办法浙江五个方面,该项管理制度施行于2014年6月3日。
  这五项考试管理制度有许多新变化,其中不少内容对应考人员很重要,因此高顿网校对此做了整理并进行实用性解读,以让考生在网校学习备考之后能按照相关考试管理制度参加考试并顺利通过考试。本篇为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制度八大变化之考生申请补时。
  客观原因造成考试时间损失的可当场申请补时
  因考试机器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应考人员答题时间出现损失,应考人员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规定予以处理。
  原来的规定是可以提出补时要求,但须财政部考办批准。按原规定,由于操作程序问题而实际上考生很难享有补时的照顾;新的规定中,考生可当场要求补时,监考人员可以按规定处理,有利于由于客观原因而损失时间的考生顺利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