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增设“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等栏次。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1,填写说明见附件2。
  二、本公告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3、4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0月13日
  名人名言:我们不得不饮食、睡眠、游惰、恋爱,也就是说,我们不得不接触生活中最甜蜜的事情:不过我们必须不屈服于这些事物……
   注册会计师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9时间获取2015年 CPA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提醒
 
        特别提醒:CPA注册会计师零基础无忧通关课程 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报考指南:*7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
        高顿题库:注册会计师考试免费题库  APP下载
        高清网课:注册会计师考试网络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