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考试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CPA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本着互惠原则,符合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境外会计职业人员,也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一、CPA如何申请免试科目?
  符合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申请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至报考所的地方考办进行审核。提交的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一定要确保其真实性。地方办一定要认真审核免试申请人提交的免试科目,不符合的应当给予驳回。
  注:若签发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的机构不属于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机构的,应当审查该机构的高级技术职称评审资格。
  二、提交的CPA免试科目什么时候生效?
  若免试申请人报送的相关材料符合规定,审核无误后,将会在30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面试申请人在提交申请的那一年即为面试年效生效的年度。
  三、境外符合豁免部分考试科目人员如何申请?
  可以直接向财政部提出豁免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豁免申请表;符合豁免条件的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境外会计职业组织的会员证书复印件;近期标准证件照片。审核无误后,同样是在30个工作日内得到批复。
  CPA考试的免考政策不算很高,如果你满足CPA免考条件则就可以提出CPA考试科目免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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