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生产企业2013年8月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200万元、相关税费8万元,委托建筑公司建造房产,支付工程价款150万元,为开发房地产向银行借款,支付借款利息80万元,该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银行贷款证明,但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2014年10月该企业将开发的房地产全部销售,取得销售收入1200万元并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已知该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则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下列列式中正确的是()。
A.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200+150)×8%=28(万元)
B.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80+(200+8+150)×8%=108.64(万元)
C.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1200×5%×(1+7%+3%)=66(万元)
D.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1200×5%×(1+7%+3%)+1200×0.5‰=66.6(万元)
【正确答案】D
【知识点】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其他情况下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