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装物的内容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其核算内容包括:
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记入\\\"生产成本\\\"科目;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记入\\\"销售费用\\\"科目;
3.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记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记入\\\"其他业务成本\\\"或\\\"销售费用\\\"科目。
(二)包装物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包装物的增加变动及其价值损耗、结存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进行核算。
(1)对于生产领用包装物,应根据领用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于包装物发出时,按其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
(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一方面应反映其销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另一方面反应其实际销售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1.生产领用包装物
2.随同商品出售包装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