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户资格(2016年调整)——12项,除个人以外
【注意1】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有关边防、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注意2】外地“常设”机构。
【注意3】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2.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正本”或批文或证明或登记证书,如有税务登记证也出具“正本”。
3.使用规定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