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内容:《经济法基础》之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案例分析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月销售粮食白酒3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80万元;薯类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50万元。已知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正确答案】: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卷烟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计算过程:
(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180×20%+150×20%=66(万元)
(2)从量定额应纳税额=(30+50)×0.5×2000/10000=8(万元)
(3)应纳消费税税额合计=66+8=74(万元)。
【学员提问】
从量定额应纳税额=(30+50)×0.5×2000/10000=8(万元),我不明白0.5元/500克怎么换算万元/千克
【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