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内容:《经济法基础》之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单项选择题
中国公民张某2014年11月取得独立董事费收入25000元,当即拿出7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则张某2014年11月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3800
B.2600
C.2800
D.22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扣除限额=25000×(1-20%)×30%=6000(元)<实际捐赠支出7000元,所以准予扣除捐赠支出6000元,张某取得董事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5000×(1-20%)-6000]×20%=2800(元)。
【学员提问】
25000×(1-20%)×30%这个1-20%没懂,麻烦讲解下,谢谢!
【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