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内容:《经济法基础》之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单项选择题
甲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3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其设在A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在A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14万元。则该企业2013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17.5
B.36
C.50
D.53.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A国所得的抵免限额=(200+70)×25%×70/(200+70)=17.5(万元),实际在A国已缴纳税款14万元未超过抵免限额,其已纳税款可以全部抵免。该企业2013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00+70)×25%-14=53.5(万元)。
【学员提问】
老师,您好,我想问问:(200+70)*25%*70/(200+70)计算式中的70*(200+70)是算的什么?我看不明白。
【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境内、境外所得总额=70/(2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