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账务处理[了解]:
1、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2.“投资收益”科目
3.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
账务处理原则
①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入账金额。
②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2015年修订)
③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构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人账金额。
④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作为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4.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投资收益的确认
账务处理原则
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并计入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期末计量
账务处理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
账务处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