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行政复议[掌握]
甲公司对某县工商局罚款10万元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其中,甲公司属于申请人,县工商局属于被申请人,市工商局属于行政复议机关。市工商局经审查,可以变更该行政行为(罚款5万元),如果甲公司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甲公司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由市工商局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行政复议范围
1、可以申请的范围
2、行政复议的排除范围
(1)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决定”时,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内部行政行为——内部处分、内部任免、内部奖惩——不复议)
(2)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调解——未行使行政强制权——不复议)
(二)行政复议申请
(1)当事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单选题)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行政复议申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解释】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有书面的仲裁协议。
(三)行政复议机关
(1)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单选题)。
(3)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级)
(四)行政复议决定
1、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决定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其违法: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2、行政复议决定的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