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所属:此知识点处于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下第三章第七节。
考点指数:★★
银行本票的概述
1.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银行本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支取现金。
3.签发银行本票时必须记载的事项(6条):表明“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和出票人签章。
4.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自出票之日起2年)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银行本票的试题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银行本票性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银行本票的付款人见票时必须无条件付款给持票人
B.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可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C.银行本票不可以背书转让
D.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