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所属:此知识点处于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下第四章*9节。
考点指数:★★
表4-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或者销售旧货

纳税人

具体情形

税务处理

计税公式

一般
纳税人

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并且未纳入试点

按照简易办法依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含税售价÷(1+4%)×4%×50%

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或纳入试点的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含税售价÷(1+17%)×17%
或者:增值税=含税售价÷(1+13%)×13%

非固定资产

旧货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含税售价÷(1+4%)×4%×50%

小规模
纳税人

固定资产

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含税售价÷(1+3%)×2%

旧货

非固定资产

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含税售价÷(1+3%)×3%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或者销售旧货的试题
【例题】北京市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4月1日购进一台机器设备(全国都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了),自己使用5年后,2014年4月1日将其出售,售价117万元(含税),求增值税销项税额。
【答案】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