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会计初级职称考试
报名条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北京市财政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原铁道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 | 2015年11月1 日8:00至11月 30 日24:00 |
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时间 | 2015年12 月3 日至 5 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
网上付费时间 | 2015年11月1 日8:00 至 2015年12月11日24:00 |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 2016年4月 25 日至5月12日 每天8:00—20:00 |
2015年11月份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通过的考生,可上网报名参加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日8:00至11月30日24:00;
2.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12月18日至27日;
3.现场资格审核(包括指纹身份录入及拍照)时间:2015年12月18日至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审核地点:北京市商业学校学院路报名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38号长城电脑大厦A502(北医三院生殖医学中心五层),咨询电话:010-67023738、010-62384662。
4.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16年4月25至5月12日(每天8:00—20:00)
具体说明: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5月14日至18日 (共5天、10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网上付费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付费。
3.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打印准考证。
十、考生注意事项
1.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按照“首次报考人员”和“非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首次报考人员:2016年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及以前年度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但是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没有成功的人员。
非首次报考人员:以前年度在北京地区成功报名初级资格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的人员。
2.首次报考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资格审核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学历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付费。
3.非首次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手续,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