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应纳税额的计算
  1.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
  (4)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2.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3)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3.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3)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4.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一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公式中所称“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一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