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考点:开庭和裁决
  1.基本制度
  (1)公开仲裁制;(2)仲裁庭制;(3)回避制。
  2.开庭、公开
  3.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执行:
  1.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