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考点:应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1.房产税是国家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的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的一种税。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额计算交纳。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2.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3.车船税由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适用税额计算交纳。
  4.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对在我国领域和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而征收的费用,按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由采矿人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