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解析:民事诉讼判决和执行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9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而非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否则,*9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2.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9审人民法院或者与*9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民事案件的强制执行措施
  (1)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