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导读:为了让小伙伴们尽快进入学习状态,更好的掌握知识点,高顿网校小编整理了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章节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1.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提示:房产出租的,由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或者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按房产余值代为缴纳房产税。
  (1)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2)涉外企业、单位和个人等在内地拥有的房产,也要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