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导读:初级职称考试备考阶段的复习十分重要,我们需要掌握最基本的知识点,高顿网校小编建议大家对教材有个大致的把握,再针对性的对不懂的知识点进行记忆,小编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今天的知识点吧。
  (一)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代扣代缴;二是自行纳税申报。此外,一些地方为了提高征管效率,方便纳税人,对个别应税所得项目,采取了委托代征的方式。
  (二)纳税期限
  1.代扣代缴期限。
  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人国库。
  2.自行申报纳税期限。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1.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其申报地点一般应为收人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2.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可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其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纳税人要求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