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二)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
  
  其他应收款应当按实际发生的金额人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