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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9节劳动诉讼
  【相关考点通】:
  2015年《经济法基础》考点通:劳动争议的解决
  【高频考点】:劳动诉讼
  1.劳动诉讼申请范围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4)终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诉讼程序
  劳动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