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一、离休、退休的(包括退职);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六、农民合同制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调离烟台市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户口迁往外地的;
九、异地求学的;
十、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夫妻双方均失业两年(含两年)以上,且夫年满50周岁、妻年满45周岁;
十二、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十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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