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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6贷款额度再提高,市区买房*6可贷100万。
日前,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发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再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有关规定的批复。记者从这份批复中看到,这次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又有了提高,不过针对的是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而且购买的须是144㎡以上(含144㎡)一手自住商品住房。
根据新规,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视其家庭收入情况,在宁德、福安、福鼎、霞浦、古田城市规划区内购买144㎡以上一手自住商品住房,*6贷款额度可提高到100万元;在屏南、寿宁、周宁、柘荣城市规划区内购买144㎡以上一手自住商品住房,*6贷款额度可提高到80万元。这一标准,较此前分别提高了20万元和10万元。
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仍按原规定执行,即在宁德、福安、福鼎、霞浦、古田城市规划区内买房,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6贷款额度为8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6贷款额度为60万元;在屏南、寿宁、周宁、柘荣城市规划区内买房,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6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6贷款额度为50万元。
首次已结清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
5年前,市民张先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市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这段时间他正计划着再买一套住房。这次买房他还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话,首付比例该付多少呢?
要在过去,张先生是否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关键,如果他是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首付比例可降至20%;如果非首次申请,首付比例则不低于30%。新规出台后,张先生是否已结清*9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则成了关键。根据新规,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
另外,对拥有一套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也由30%降低至20%。对于什么情况属于“改善居住条件”,也有明确规定,包括增加住房面积、增加电梯功能、优化地段等级、购买“学区房”等。
低收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可“即提即贷”。
近日,市民王先生购买了一套一手保障性住房,购房总价20万元。按照20%的首付比例,王先生支付了4万元首付款。之后,他拿着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提取了4万元公积金。
此时,如果他想接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此前的规定,他必须间隔6个月时间限制。新规出台后,这一限制被取消了。在支持低收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方面,新规提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一手保障性住房的,可“即提即贷”,即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后可立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平潭购买首套新建自住商品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今后,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民,想在平潭买房,若符合申请条件,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规提出,将支持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购买首套新建自住商品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缴存职工,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购买首套新建自住商品房的,可向缴存地管理中心服务窗口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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