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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标准提高,河南农村低保户每月不低于115元

发布时间:2015-10-22 16:51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近日,为做好201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95元提高到不低于225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不低于99元提高到不低于115元。提标所需资金,扣除中央补助资金及省级财政预算已安排资金,缺口部分从各地城乡低保资金结余中解决,结余资金不足的由市县财政安排。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2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800元。提高标准部分省财政补助50%,其余由市县负担。
 
  通知要求,各地应根据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低保保障标准。新的补助水平、供养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各地今年提高标准部分未发放的,要予以补发。城市低保资金必须做到按月发放。农村低保资金按季度发放,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按月发放,但要确保每季度初10天内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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