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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是否得到社会的平等对待,就业是一块“试金石”。
2014年12月2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笃运说,今年省残联出台意见,明确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但检查中发现,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现象比较突出。
蒋笃运分析称,一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时,缺少适合残疾人报考的设施条件,如视力残疾人没有相应的试卷,没有对应残疾人的体检标准等。二是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条件不足,责任范围不明晰,容易造成劳动争议,加重了用人单位的顾虑,“有的宁愿缴纳保障金,也不愿意安排残疾人就业。”
事实上,今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发现,我省的残疾人教育稳步发展,目前,全省有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137所,在校残疾儿童1.67万人,听力、视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以上,有的县市更高,如安阳达到96.5%。
不过,残疾人整体接受教育水平较低。据蒋笃运介绍,我省6岁以上残疾人群中,文盲率达到51.6%,小学文化程度的占27.48%,大专以上的仅占0.99%。
蒋笃运说,主要原因,一是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多种障碍、自闭症及脑瘫等重度残疾儿童入学还存在很大困难。二是特殊教育整体发展不均衡,个别市县至今没有一所特殊学校。
高顿小编寄语:生命是以时间为单位的,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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